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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1)清末普遍设立的培养工业技术工匠的职业小学校。招收未入初等小学而粗知书算之十二岁以上儿童入学,授以初等工业技术,使之成为善良之工匠,而利于谋生。学习年数以六个月以上、四年以下为限。官立、公立、私立皆有,但须由地方官禀经本省学务处核准。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中,有《奏定艺徒学堂章程》。(2)光绪七年福建船政学堂设立艺圃,亦名艺徒学堂或艺圃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