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改吉林铁路交涉总局章程
沙俄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清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三日(1901.7.18),由吉林将军长顺与俄方代表签于哈尔滨。该约系对《吉林铁路交涉总局章程》的扩充修订。凡十一条。比较前约增改的主要内容:“铁路交涉总局”审办范围,由前订关涉铁路公司者,扩及在路区或暂住或久居的一切华人。从而沙俄进一步攫取和控制了该区的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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