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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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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战国时法家的政治主张。与儒家的“人治”相对。先由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所提倡,后经韩非总结,形成法、术、势结合的完整的治国理论。“凡术也者,主之所以执也。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韩非子·说疑》),“任人者,使有势也”(《韩非子·八说》)。中心内容是“以法治国”(《韩非子·有度》),制定明确的法律,奖励耕战,禁奸塞私,“厚赏而信,刑重而必”(《韩非子·定法》),并用法律统一思想,“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使“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韩非子·五蠹》)。还曾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要求不分贵贱,一律齐之于法,反对古代贵族等级制度。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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