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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家之认识方法。朱熹《大学章句》:“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王守仁《传习录中》:“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然两派之“穷理”方法不同。朱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故主张“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大学章句》)。王认为“心即理”,只要“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传习录中》)。前者主由外及内之渐悟,后者主由内及外之顿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