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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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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

全称办理军机事务处,或称办理军机处。官署名。清雍正八年(1730)设立(一说七年)。因参决军国大事,又称枢垣、枢廷。位于宫中乾清门外西侧,隆宗门内。初名军机房,十年命铸予银印,名办理军机事务处。由皇帝特旨召三品以上满、汉大员各若干人(无定额)入值为军机大臣,由满、汉大学士各一员为其首领,并由各部、院考录四品以下官员入值为军机章京。军机处职掌机要,负责奏折文书的处理及谕旨的撰拟;军机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备顾问;并参预国家庶政之讨论及重大案件之审拟;凡文武官员的简放、换防、记名、引见、赐予及外藩之朝使者颁赐等事,亦由军机处办理。宣统三年(1911)四月,责任内阁成立,军机大臣改任总、协理大臣,军机处与旧设内阁并撤。

军机处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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