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简称北洋大臣。官名。清同治九年(1870)裁撤三口通商大臣,改设北洋通商大臣,加“钦差”名义,例由直隶总督兼充。掌北洋洋务、海防及通商、交涉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务,悉归其统辖。列总理衙门之下,但无直接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