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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政府的经济政策之一。创于汉武帝时。元封元年(前110),桑弘羊为搜粟都尉,大力推行均输法,同时在京师设立专门机构,置平准令一人,属大司农,掌握政府控制的物资。平准令通过各地的均输官,利用充足的货源,贱则买,贵则卖,以调剂市场价格,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故曰平准。东汉时大司农下属仍设平准令,但其职责只是“掌知物价”,不再直接从事商业活动。灵帝熹平四年(175)改平准为中准,使宦者为令,列于内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