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帐
唐代官府登记、统计户口和预算应征课役的文书。又称帐、簿帐。分县计帐、州计帐、户部计帐三种。县计帐由县府按户籍每年编造一次,按户登记户主及家口姓名、年龄、性别、年状。与户籍不同,有每户人口的总计、分类统计和课税数额,不登记土地。州记帐为一州总计性的簿帐,据县计帐汇编而成,分类统计户口和课税数额。《新唐书·食货志一》:“又有计帐,具来岁课役以报度支”,即指此类计帐。户部计帐乃据各州计帐汇编的全国总计帐,也称大帐、大计帐、大簿、大簿帐。《通典·食货六》:“诸课役,每年计帐至尚书省,度支配来年事”,即指户部编制全国计帐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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