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官职 >

拾遗

输入关键字:

拾遗

①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左、右拾遗各二员,分隶门下、中书两省,掌拱奉讽谏。从八品上,为士人清选。宋初多出领外任,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988),改正言。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复旧名,掌规谏讽谕,隶中书门下省。光宗绍熙二年(1191)又改正言。辽置左、右拾遗,分隶门下省左谏院、中书省右谏院。金朝亦置,正七品。明朝建文(1399—1402)时,通政使寺及六科之下均设,分左、右,成祖即位后罢。② 指对四品以上官员的弹劾。明制,凡考察之年,四品以上大臣具疏自陈,由皇帝裁定去留。确定去留后,而居官有遗行或不称职者,由科道官纠劾,谓之拾遗。遭此劾者,通常难能获免。


拾遗,在汉朝为官制用语,指大臣补救皇帝遗失之谏。到唐朝,则为正式官名,掌供奉讽谏,分左右,分属门下省和中书省,从八品上。《汉书·楚元王传》:“(更生)擢为散骑宗正给事中,与侍中金敞拾遗于左右。”《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新唐书·百官二·中书省》:“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检索拾遗 ==>】 古籍全文检索:拾遗     全站站内检索:拾遗

经任
经会司
经抚房
经明行修科
经制发运使
经制发运使司
经制司
经制边防财用司
经制判官
经制使
经制使司
经制副使
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
经使阙
经学祭酒
经学博士
经承
经界科
经度制置使
经度制置副使
经济使
经途尉
经略
经略大臣
经略司
经略安抚使
经略安抚都总管司
经略安抚副使
经略使
经筵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