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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力量相当。《南史.刘穆之传》:“力敌势均,终相吞咀。”《宋史.苏辙传》:“吕惠卿始谄事王安石,倡行虐政以害天下。及势钧力敌,则倾陷安石,甚于仇雠,世尤恶之。”钧:同“均”。
并列 均,均等;敌,相当。双方的势力均等,力量相当,不分上下。毛泽东《矛盾论》:“有时候似乎~,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多用于描写矛盾的双方。→旗鼓相当棋逢对手 工力悉敌 智均力敌 ↔众寡不敌 卵石不敌。也作“力敌势均”、“力均势敌”、“力钧势敌”、“势钧力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