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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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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秀

    本为明代平民的等级。明王朝初建,定平民等级,有郎、官、秀之称。秀,即俊秀。嘉靖以后,科举制度规定,富家子弟援生员(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学生皆称生员。俗称“秀才”,又称“诸生”。生员在法律上享有与一般庶民不同的待遇,但亦须受教官及学政的监督考核)之例纳粟入国子监(掌教育管理的机构,为封建王朝最高学府。明朝自代宗景泰以后,因国用不足,许生员纳粟入监)的叫民生,也称俊秀。

【出典】:

    《明史》卷69《选举志一》1679页:“迨(dài带)开纳粟之例,则流品渐淆,且庶民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而监生益轻。”

【例句】:

    明·谢肇浙《五杂俎(zǔ祖)》十五《事部》三:“民家白丁,目不识字,但有余资,即厕衣冠之列,谓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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