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典故 >

俊秀

输入历史典故:

俊秀

    本为明代平民的等级。明王朝初建,定平民等级,有郎、官、秀之称。秀,即俊秀。嘉靖以后,科举制度规定,富家子弟援生员(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学生皆称生员。俗称“秀才”,又称“诸生”。生员在法律上享有与一般庶民不同的待遇,但亦须受教官及学政的监督考核)之例纳粟入国子监(掌教育管理的机构,为封建王朝最高学府。明朝自代宗景泰以后,因国用不足,许生员纳粟入监)的叫民生,也称俊秀。

【出典】:

    《明史》卷69《选举志一》1679页:“迨(dài带)开纳粟之例,则流品渐淆,且庶民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而监生益轻。”

【例句】:

    明·谢肇浙《五杂俎(zǔ祖)》十五《事部》三:“民家白丁,目不识字,但有余资,即厕衣冠之列,谓之俊秀。”


【词语俊秀 ==>】    汉语大词典:俊秀
【检索俊秀 ==>】 古籍全文检索:俊秀     全站站内检索:俊秀

酆狱气
酆都
酆都城
酆镐
酉室
酉山
酉穴藏书
酉藏
酉阳
酉馆
酌圣贤
酌水
酌泉
酌流霞
酌蠡水
酌贪
酌贪泉
酌霞
酌鲁
酒中浮
酒中蛇
酒仙
酒作圣
酒到脐
酒圣
酒圣贤
酒垆邻笛
酒家胡
酒尽金貂
酒德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