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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帖一

新选山东青州府蒙阴县正堂陈为公务事。照得本县叨膺
简命抚莅蒙邑。除上任日期。另票示知外。凡一切应行事宜。合先谕知。仰户粮书吏。速将阖县额征地丁正杂钱粮等项。预造四柱清册。须要总撒相符。完欠分明。起解务获批回。支给惟凭领状。其赋役全书。并各房须知。宪纲等册。仪注堂规务选的当人役。沿途投逓。今本县一应夫马。俱行自备。各役不必迎接。其衙署亦不得借修理名色。科派里民。发来书启肆封。着礼房查明官衘。如不合式。该房换封更正。星夜投逓。其余未尽事宜。各预为料理。毋得临时违悞。本县赋性硁执。法在必行。各宜恪遵。毋自取咎。特谕。
右仰各房书吏准此
康熙二十八年三月日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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