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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照覆美副使派德约翰充驻淡水领事已转行知照(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

总署照覆美副使派德约翰充驻淡水领事已转行知照(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九。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给美国照会称:

现接贵大臣照会称:『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请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和衷办事』等因前来。除由本衙门咨行闽省转饬地方官知照外,相应照覆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美国领事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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