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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妻逆夫

梅妻逆夫

  有王梅者好酒,其妻不洁,图去梅,以快所私。梅与族叔锴素仇相绝,岁乡人社,会梅家醉散,入夜,梅忽死于碎瓮间。锴乍闻,恻隐往视。亟还,妻惧锴或讦发,谋所私者,诬锴挟仇,乘梅醉跌未死往杀之。有司逮至讯鞫,凡刑加梅妻辄毁,加锴乃无毁焉。疑其妻冤,益拷锴,不胜遂诬服。寻上官谳改锴戍边,遇雷雨必焚香吁天。后梅妻颈生恶疮三,呻吟苦楚以死。所私者亦别丽重典。盖妻故碎瓮挤梅于上,刃其颈三,拟诡称醉跌触瓮死,适锴往视,以其仇诬之则易信,且灭所忌也。刑具则所私赂吏卒,夹棍等鐡异新,故索异麻草坚韧朽脆相悬绝,用惑有司云。夫情伪微暧,其变千状。奸恶不足异也。明慎可少忽耶,若夫天人之际亦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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