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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未完(7)

红楼梦未完(7)

  抄家轻描淡写,除了因为政治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写贾家暴落,没有原著可模仿。而写抄家后荣府照样有财有势,他口气学得有三分像。
贾珍的行为如果传闻属实,似乎邪恶得太离谱,这位学究有点像上海话所谓“弄不落”。如果从轻发落,不予追究,成了诲淫。如予严惩,又与他的抄家计画不合。
原著既然说过“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的话,续书人是没什么幽默感的,虽然未必相信,也就老实不客气接受了。本来对贾家这批管家也非常反感──如第一百十二回平白添一笔,暗示周瑞家的私通干儿子──他是戏文说书的观点,仆人只分忠仆刁仆。焦大经他纠正后,还不甚满意,又捏造一个忠仆包勇,像包公一样被呼为“黑炭头”,飞檐走壁,是个“憨侠”,有点使人想起儿女英雄传,时期也相仿,不过他没有文康那份写作天才。
后四十回只顾得个收拾残局,力求不扩大事件,所以替祸首贾珍设法弥缝。就连这样,这一二百年来还是有许多人说这部书是骂满人的,满人也这么说。续书者既然强调书中人物是满人,怎么能不代为洗刷?──还是出于种族观念。
凤姐求签得“衣锦还乡”诗。宝钗背后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俞平伯指出凤姐仅是临死胡言乱语,说要到金陵去,宝钗的话没有着落。
“衣锦还乡”四字,就是从十二钗册子上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句脱化出来的。“哭向金陵”,本来也有人释为归葬。“衣锦”也就是寿衣。续书本来惯杀风景。
但是第一百十六回贾政谈运柩回南,向贾琏说:“我想好几口材都要带回去,我一个人怎么能够照应?想着把蓉哥儿带了去,况且有他媳妇的棺材也在里头,还有你林妹妹的,那是老太太的遗言,说跟着老太太一块儿回去的。”“好几口材”,此外还有赵姨娘,贾政口中当然不提。怎么不提“你媳妇”,第一百十四回刚死了的凤姐?续书人也不至于这样健忘。
也许凤姐之死里面还有文章。第一百十六回是旧本,第一百十四回不是。或者旧本缺凤姐之死,至甲本已予补写,安在第一百十四回。
太虚幻境曲文预言妙玉“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落风尘向指为娼。妙玉被强盗抢去,在第一百十二回,不是旧本,但是整个的看来,这件事大概与旧本无甚出入。被劫应卖入妓院,方应预言,但是只说贼众“分头奔南海而去,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污辱,还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难妄拟”。于含蓄中微带讽刺,因为刚写妙玉怀春“走火”。
第一百十七回是旧本,写贾环贾蔷邢大舅等聚饮,谈起海疆贼寇被捕新闻。既然预备不了了之,为什么又提?因为写盗贼横行,犯了案投奔海盗,逍遥法外,又犯忌,必须写群盗落网。正说到“‘解到法司衙门审问去了,’邢大舅道:‘咱们别管这些,快吃饭罢,今夜做个大输赢,’”打断。下一回有大段缺文,想必就是在这里重提这案件。劫妙玉的贼应当正法,妙玉本人却应当“不知下落”才对。
至甲本业经另人补写──百廿回抄本上是另纸缮写附黏──改为即席发落。“解到法司衙门”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颂德:“如今……朝里那些老爷们都是能文能武,出力报效,所到之处,早就消灭了。”至于妙玉:“恍惚有人说是有个内地里的人,城里犯了事,抢了一个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贼寇杀了。”这大概是卫道的甲本的手笔,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才放心,宁可不符堕落的预言。
续书人把秦氏与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个袭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击目标。脂本第六回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至甲本已改为“遂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入袭人于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们无法知道原续书者是否已经改“强”为“与”。但是因为甲本对袭人始终异常注目,几乎可以断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觉得“强”比“与”较有刺激性,又改回来,加上个“拉”字,“强拉”比较轻松,也反映对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两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诛心之笔”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写宝钗想管束宝玉,袭人乘机排挤柳五儿麝月秋纹。此后陆续增加袭人对白、思想、回忆,又添了个梦,导向最后琵琶别抱。嫁时更予刻划。
旧本虽也讽刺袭人嫁蒋玉菡,写得简短。他的简略也是藏拙,但是因为过简,甲本添改大都在后四十回。有一两段还好,如黛玉嗓子里甜腥,才疑心是吐血。其余都是叠床架屋,反高潮。第一百十九回喜事重重,都是他添的,薛蟠贾珍获赦,贾珍仍袭职。贾政第一○七回已袭贾赦职,隔了十二回后下旨,又着仍由贾政袭。旧本虽有“兰桂齐芳”的话,是将来的事,中兴没这么快,形同儿戏。
看百廿回抄本,如果略去涂改与粘签,单看旧四十回原底,耳目一清,悲剧收场的框子较明显。别钗赶考,辞父遥拜,这两场还有点催泪作用,至少比一切其他的续红楼梦高明。科第思想,那是那时候的人大都有的。至于特别迷信,笔下妖魔鬼怪层出不穷,占掉许多篇幅,已有人指出。尤其可笑的,宝玉宝钗的八字没有合婚,因为后四十回算命测字卜卦扶乩无一不灵验如神,一合婚势必打散婚事。
写宝黛的场面不像,那倒也不能怪他。无如大多数的时候写什么不像什么,满不是那么回事。如第一百十八回王夫人谈巧姐说给外藩作妾:“……别说自己的侄孙女,就是亲戚家的也是要好才好;邢姑娘我们做媒的,配了你二大舅子,如今和和顺顺的过日子不好么?那琴姑娘梅家娶了去,听见说丰衣足食的,很好;就是史姑娘……”梅翰林家并没出事,薛宝琴嫁过去自然衣食无忧。王夫人抄家没抄到她头上,贾政现是工部员外郎荣国公,一切照常,虽然入不敷出,并没过一天苦日子,何至于像穷怕了似的,开口就是衣食问题?
晚清诸评家都捧后四十回,只有大某山民说“卖巧姐一节,似出情理之外……”是因为续书人只顾盲从太虚幻境预言,不顾环境不同,不像原著八十回后惨到那么个地步。
赵冈指出后四十回有两处不接笋,如果是高鹗写的,怎么会看不懂自己的作品,不予改正?旧本也已经是这样,不过较简。第八十八回贾珍代理荣府事,应是第九十五回元妃死后的事,至第一○六回始加解释:花名册上没有鲍二,众人回贾政:“他是珍大爷替理家事,带过来的。”甲本加上两句:“自从老爷衙门里有事,老太太们爷们往陵上去,珍大爷替理家事,带过来的。”这里漏掉两个“太”字,应作“老太太太太们爷们”。再不然,就是太熟读红楼梦,记得第五十三回除夕有“众老祖母”、“贾母一辈的两三位妯娌”出现,故云“老太太们”。但是不会略去二位太太,还是“老太太太太们”对。甲乙本同。今乙本改正为“老太太太太们和爷们”。抄本改文同今乙本,但缺一“们”字,作“老太太太太和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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