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李湘传

  李湘,字永怀,泰和人。永乐年间由国子生入都察院任职,因其才干而升为东平知州。任职期间,除平时俸禄外别无收入,平时训诫吏民如同训诫其家人一样。城东有大村坝,其水来自泰山,每逢下雨便成水灾,为害百姓,湘奏请征发民工筑堤。本州所辖五县,地多荒芜,湘督促百姓开垦,公私两利。任职期满时,将离开东平,百姓向朝廷申请留任,皇帝允准。成祖晚年多次北征,令山东地方长官督促百姓运输军饷,因道远,民夫多死亡,惟东平民夫一无所失。奸人向布政司诬告李湘搜括民财,县民一千三百余人去向巡按御史及布政司、按察司申诉,为李湘洗去冤情。有耆老七十人到朝廷告发奸人诬陷李湘的罪行。布政司将湘逮捕入京,又有耆老九十随同去京为湘申冤。通政司将此情上报朝廷,经刑部查实,恢复李湘官职,将诬告者依法治罪。

  李湘在东平任职十余年,至正统初,朝廷令大臣荐举郡守,尚书胡氵荧推举李湘,于是升任他为怀庆知府。临行时,东平百姓扶老携幼依依送别数十里。怀庆军卫李东恃势虐待百姓。湘到任后,对他们随时裁判,皆服帖不敢违法乱纪。湘在怀庆三年而逝。

《白话《明史》》 相关内容:

前一:李骥传
后一:赵豫传

查看目录 >> 《白话《明史》》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