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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卷数。清崔纪撰。崔纪,字君玉,后来更名为崔纪,字南有,永济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副都御史。此书乃乾隆六年(1741)崔纪任国子监祭酒时所著。其说以《本义》为主,也间有异同。至于其以经文专主卜筮,十翼专言义理,认为孔子担心人们惑于吉凶祸福之说而要求趋避之求,所以专以义理来讲,则似乎传不是用来解经,只是用来补救经的。《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